我做某件事,你當然可問我做此事的原因;
我不做某件事,卻是無需原因的。
不需要原因,你要我提供理由反而是無理的!
勉強要去解釋為何不做此事,以下句子最合適:
「沒有充足理由去驅使我做此件事。」
或許有人會質疑,日常之交談裡常見以下之對答:
「他這麼賤格,為何你不打他?」
「因為打人是會被處罰的。」
這不是正在提供一些不做某事的理由嗎?
其實不然。
那些並非嚴謹的對談,只以交流為目的,不在意語句之結構。
一般來說,打人不單會被罰、更會弄痛自己、可能遭受報復、或是賠償湯藥…
這些都只是那行為會導致的後果。
任何行為都總有後果。
不作此行為,簡而言之,就只是沒有充足理由驅使我(在衡量後果後決意)去做。
對比相反之情景:
我做了某事,若然我是理性的,必然是有某原因讓我(在衡量後果後)決意去做的。
你問我什麼原因,我會找出那實實在在的答案給你。
若我沒做某事,你問我原因,我是沒有什麼可告知的。
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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