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花》編輯鄧小樺在報章專欄寫他剛把個人網誌Rhetorical Pain移除,「然後一天之內,rhtoricalpain.blogspot.com的地址被他人登記,仍稱Rhetorical Pain,並加入了google廣告,用瀏覽量賺取金錢;最叫人不能不把它當成妙事的,是這位新網主,貼出了一篇我的舊文」。
這事是大有意思。
行為本質沒有爭議。「若非被直指為無恥,就是被認為是天真得該被唾棄。」
最妙的是鄧小樺後來之反應:「這個身分,大概我會永遠失去了。移除網誌就是放棄身分……那麼,現在只是有人在使用我的屍體而已。選擇自殺,就是代表已能夠承受這種無可奈何。」
這種自我安慰的方式真不賴。你搶了我情人麼?我不要他了,他只是垃圾。你挪用我身分麼?我靈魂離開了,那只是屍體。
可是,也有人對自己屍體念念不忘的,要風光大葬,容不下一切對那死物之不敬行為。對個人身分之執著,更不是容易勘破的。
故此死亡變得更不輕鬆。
人一死,本該是一了百了。原來這是一廂情願。你的身分會被挪用、被加以詮釋。舊賬一翻起來,是叫人無從辯白的。徐步高是現成例子,死後被言語鞭撻、私穩被無限量挖掘、什麼精神分析報告是強加於身。
死亡可怕不可怕?
像鄧小樺所說,要死,便是要有勇氣去承受那一切無可奈何。
不過,說穿了,千古無數英雄落魄,就是因為看不破「名」這一關。若把眼光超越一己個體,像莊子所說「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合一」,則名與身分,都不過隨緣幻化,死亡也就無可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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