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上文可知我反對那些反蝗蟲論之鄉愿歪理,那麼,我本身是否支持蝗蟲論呢(所謂「負負得正、反反則變成支持」從來都只在某些範疇內成立的,並非定律)?
這裡,先要指出蝗蟲論之最大禍害乃是源於其含意日漸演化和被曲解,現時社會大眾理解的一套已非原初提出者之本意!
當初蝗蟲一詞被使用,只是用作一種道德譴責(甚至稱不上是論),可是民怨太強,不少人「一竹竿打一船人」,「蝗蟲論」涵意漸被歪曲,變成強指所有來港之內地人士(不管其背景、人品、來港之原因……)皆屬同樣的劣種,因而點燃起那種簡化粗疏地以族群劃分之仇視心理,反過來這種普遍出現之仇恨心更強化及鞏固了那被歪曲了的蝗蟲指控,使之定型。現時,於不求甚解之大眾心中,支持蝗蟲論即等同排斥敵視所有內地來港之人。此禍,甚大!
歷史嘗教訓我們,族群之仇恨往往會變成雙向,更會不斷累積繁衍,發展至極,則水火不容,族群間之仇殺無日無之,而殺人與被殺者皆說不清仇恨之由來!當初之不和起因已不復查考,再要扭轉挽回卻似回天乏力!
正因現時社會上之怨氣已大,對蝗蟲論觀念上之解釋和堅持已不由原倡者掌控,所以我只能說我仍一貫支持譴責不文明及妄顧公害之行徑,卻不免要步步為營,小心別讓部份蝗蟲論者視我為同路人!
可是氣難平,也不能因此而接受那些「和諧論」、「文化差異包容論」啊!
Wednesday, February 0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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