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被灌輸的觀念:警員是英勇、正義、為人民服務的。
長大後,知道警員其實也很大程度擔當著管治機器的角色,日常是除暴安良,但當統治者欲壓制社會上之訴求,警員也就淪為一統治工具,程度輕者可稱之為迷失、重者則為為虎作倀。
一個一個單獨相處之警員,是可親的。
作為一個整體,則有機會淪為一群不計公義、不辨善惡之走狗,為當權者張牙舞爪。
八九年的解放軍,不就在一夜間變成泯絕人性、屠殺平民之幫兇?
將香港警察與中國解放軍比較起來,未免失當。程度之差距太大了。
只是,在本質上,畢竟要面對為市民服務抑或為當權者籌謀之矛盾。
看鄧小樺寫的七一遊行記錄,便可看到現成例子。
不是要抹黑警隊,也不是無視平日他們的辛勞和貢獻。
只盼望當他們坐上職位、穿上制服、踏上崗位時,仍在心中留著一把尺,好量度是非標準;要執行上級命令時,能記起當年那極端邪惡之事例,自勉自誡。
近年警方處理示威之手法,即使不算惡劣和橫蠻,也是鬼崇,甚至是卑鄙的。
如幾年前以強勁音響播放交響樂掩蓋示威者之呼聲,至昨日在遊行隊伍中無必要地混入便衣警探,都叫愛港愛公義之人難免憂傷。
Monday, July 0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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