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5, 2009

模式(二)

要麼留在他的圈裡繼續淹沒於它眩目的光芒,要麼就走出圈外而從他的目光中幻滅。
原以為愛一個人很簡單,那就是為他做一切事。但有些事畢竟是越做越失去效用和意義,甚或是只要做了第一次,就立即完全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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