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07, 2007

「不要求你道歉」

民政局長曾德成立法會議上謾罵陳方安生,失言失格,自取其辱。
張文光要求他道歉未果。
事後,當事人陳太被問及時,說:「我不會要求他道歉。」

這種態度,讓我不禁要為其喝采。

人為做錯了的事致歉很平常。最重要的是致歉者能真心認同己過、誠心悔改。若然是礙於局面或只因被他人脅迫而道歉,則說了也就不如不說。

此次,陳太不要求對方道歉,何解?單純地理解,道歉該是一己衷心而作、而不該是被要求而行。從政治後果上看,此種回應更是高明之策略。

若陳太要求曾局長道歉,對方正好有一下台階。說句「對不起」,同意把話語收回,事情即了結。反對局長者再無太多話可追說。在支持者眼中,局長只是限於形勢不利,逼於無奈地說出違心致歉之話。大家內心仍然同仇敵愾,忍受一時之屈辱往後繼續一致槍口向外。

反之陳太不要求局長道歉,局長才真陷於兩難。不主動致歉,本已卑微之道德人格更將蕩然無存;若主動致歉,則不知將如何安撫背後之死硬派支持者。這些死硬派會想:既然敵人不要求致歉,何故仍主動推倒原有之言論?莫非局長之「愛國」立場已動搖,不再以中傷批倒「港英餘孽」為己任?不再堅信自己先前之想法和立場了嗎?否則局長怎能如此示弱?

陳太之政治立場未必值得盲目追捧,其人政治智慧之高低亦需「放長雙眼」日後再作定斷,但此次做法實在極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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