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5, 2012

誰是兩電保護者?

部分立法會議員是「原教法治主義者」或「原教理想主義者」。

這兩個別具創意、別出心裁的政治新名詞出自何處?所為何事?

旅遊界議員謝偉俊在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就「檢討為少數族裔學生制訂的教育政策」動議發言時,用以形容部分支持「推出特別措施保障少數族裔在接受教育的權益」的議員。

解放軍「接替」英兵?

議員對法治和法律執着,是否就應標籤為固執、拒絕妥協、對事物欠缺客觀的「原教法治主義者」?

在上周三的立法會會議上,保安局局長動議二讀《2010 年法律適應化修改(軍事提述)條例草案》,內容是把現行法例中有關「英軍」、「女皇陛下」等字眼,修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央人民政府」。

這些用字即使不加以修訂,也可以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章《釋義及通則條例》作如此理解;所提出的修訂看來只屬一般立法程序而已,條例草案的爭議性應該不大,所以參與有關法案委員會的議員只有十名。

雖然草案涉及修改的法例多達八十五條,但法案委員會只召開十一次會議便完成審議工作。在恢復二讀辯論時,只有四名議員發言,會議室內參與辯論的議員人數,以法律界議員吳靄儀所言是「寥寥可數」。

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吳靄儀多次發言,重申以「法律適應」的方式處理過時的法律用字,不單「勞民傷財」,更會強把「馮京」換作「馬涼」,對香港法律傷害甚大,後患無窮。她認為,政府只是搬字過紙、機械地把某些適用於「英軍」或「皇室」的豁免權,在未有充分考慮那些豁免權背後的原因、背景和用意,硬性地一律加在駐港解放軍或中央政府身上,是極為不妥的做法。

畢竟,英軍與解放軍的性質、憲制地位、各自的法律地位南轅北轍,不應一概而論。港島區議員何秀蘭更舉出,政府在修訂某些法例時,更把原來豁免權上的限制也刪除,令至駐港解放軍或中央政府在這些「適應化」後的條例中,可以享有更大的特權,使駐軍或中央政府在香港進行涉及商業活動時,可以享有豁免權;2010 年廣州打撈局起重工程船華天龍號,以繼承「皇室豁免權」免遭民事索償,是為一例。

身為該法案委員會主席的區議會界別議員葉國謙當然要解釋一番。他認為現存在各條條例上的特權、豁免權等,由來已久。他說: 「『適應化就是適應化』,況且有關問題已在法案委員會內多番討論而已有定論。」言下之意,是請吳議員毋須再花唇舌了。

誰是「原教法治主義者」?大家心裏有數吧。但大家又是否慶幸議會內仍有願意仔細推敲法律條文含義、仍有意志為法治據理力爭而不隨意妥協的議員?

立會原是娛樂場?

街頭拉票或政治宣傳,相信是不少社運人士、直選議員或有志循直選途徑進入議會工作的人士經常參與的活動;如果從事這些活動的自由一旦受到限制,難免又會觸動議員的神經了。
上周四,在《2011 年公眾娛樂場所(豁免)(修訂)令》小組委員會會議上,主席何秀蘭很認真地詢問政府代表,在街頭演講是否須要申請牌照。

何秀蘭指出,《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沒有定義何謂「娛樂」,但條例附表則把「演講或故事講說」等活動列為「娛樂」,因此她要求政府澄清議員若在公眾地方拉票時「演講」,是否算是「娛樂」活動而須提早數星期向當局申請牌照。不過,一條一般人都會認為不能成立的問題,出席的政府代表卻結結巴巴地講了半天,仍然解不開何議員的疑惑。政府代表解釋,因為法院正處理一項司法覆核案,當中包括對相關條文的闡釋云云,現時不方便講太多了……。

假如把議員的演講定為「娛樂」,那每周立法會大會的議程豈不是「娛樂性」豐富?
議員又自說自話?

去年底,兩間電力公司申請調整電費,加幅驚人,月來遭到不同黨派,包括建制派議員連番聲討。議會內外均有聲音要求兩電披露更多財務資料,讓議員研究其提出的加幅是否合理。起初兩電態度傲慢,以商業敏感為由,拒絕提交文件;但在議員窮追猛打、政府出「口術」和社會輿論壓力下,兩電惟有就範。

即使如此,兩電承諾提交資料的同時,卻又附帶條件多多,不是限制議員召開閉門會議討論,便是要求議員只可以在特定地方閱覽文件,又不得複印文件等,惹來議員不滿。
內務委員會經多番折騰後,決定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命令環境局局長出示所有分別與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調整2012 年電費相關的文據、簿冊、記錄或文件。

一項經內務委員會通過的建議,理應只在大會上循例通過吧,事實卻完全相反。
上周三的立法會會議上,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提出該項動議,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方剛提出一項沒有「殺傷力」的修訂。其後經過超過五小時的冗長辯論,共二十三名議員發言,包括原動議的劉健儀和提修訂動議的方剛,並有十一名泛民議員和九位建制派議員,正反兩面旗鼓相當。

不過,一如很多議會辯論,會議室內聆聽其他議員發言的人數屈指可算,似乎大家只在自說自話。在九龍西議員黃毓民發言時,會議室內只有八位議員,四位是公民黨議員;但當表決鐘響起後,十五分鐘內會議室又坐了五十名議員。

最後,當然在功能組別護航下,動議「順利」遭到否決。在功能組別分組點票中,六票贊成、十八票反對;分區直選議員的分組點票中,二十位贊成,只有劉江華、譚耀宗、張學明、李慧琼和陳克勤五人反對。

艾青天
信報財經新聞
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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