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05, 2009

說粗言(一)

近日讀古德明《常山月旦》,感概良多。

先抄下一篇。

《獼猴救月》

最近,香港常見市民遊行請願,有要求政府停止剝奪工人口糧,有呼籲律政司下台,有抗議公共機構提高收費等等。董建華政府不是不理,就是說會檢控非法遊行者。同時,一群教師、社工等遊行敦請管制報刊色情內容,政府馬上響應,不滿一個月就提出管制方案,凡他們認為「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所不能接受的」刊物都可隨意查辦,一切只待立法會通過。

日前,中共駐港聯絡辦事處副主任王鳳超也鄭舌宣布:香港傳播界不得報導台獨消息。中共國務院馬上響應,說這符合香港基本法。不過三年前,中共還信誓旦旦說香港新聞自由五十年不變。

西漢初年,文帝為了廣開言路,取消所謂誹謗罪,說「民或祝詛上(祈神降禍皇帝),以相約結(互相結交),而後相謾(後又互相攻訐),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史記‧考文本紀》)。那時候,百姓可以暢談國是,甚至咒詛君王,不用擔心大逆、誹謗等罪名。歷史說這是嬴秦以來我國第一個盛世。

現在,新中國卻有反革命罪、分裂祖國罪、陰謀顛覆祖國罪等等。中共也說這是盛世,但歷史會怎麼說,他們一定很清楚。

那些鼓吹管制報刊挽救社會道德的人,使我想到佛門一個故事。從前,有一群獼猴看見井中月影,一起商議救月:「月今日死,落井中,當共出之,莫使世間長夜暗冥。」於是,一隻獼猴用手抓緊樹枝,另一隻則緊抓牠尾巴,這樣一隻接一隻直入井中撈月。不料樹枝突然折斷,猴子都掉進井裡去了(《法苑珠林‧愚戇篇》)。香港新聞自由的樹枝,看來也會給救月的人折斷。

斷了之後,他們大概還不知道月亮原來不在井中。

二000年四月二十九日


最近,三位社民連之立法會議員被指責於會議上粗言冒犯政府官員,曾蔭權特首率領各級官吏還擊,既稱此等行徑為青年樹立壞榜樣,又呼籲立法會訂立新規,加以制約。立法會其他派別隨即響應,要列下清單,把不當之言詞杜絕。

政府的鬥爭策略成功。傳播界均把焦點放在言辭之恰當與否,向大眾發放了官員避害者身份之印象。社民連所爭論的議題是什麼,恐怕無人關心和明暸。剛過去的週末,馬家輝於節目《怒人甲乙丙》上說,翻查紀錄,社民連出席會議比率甚高,亦常提出議案,內容實在,表現不虧其議員之身份。可是此等均不受傳媒青睞,無緣被大眾認識。

選立法會議員,所為何事?不就是要就政治議題去爭、去辯?可不是要議員作道德之模範啊!當政府打壓成功,異見者被不相干之原因滅聲,損失的,將會是自由社會本來彌足珍貴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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