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08, 2008

錯亂

國籍是什麼?我是香港人。錯了,該說是中國人。所以我不能於歐洲國家盃期間替西班牙或意大利打氣了。

昨晚眼看中國隊於世盃外圍賽被卡塔爾擊敗出線幾近幻滅時,因為其差劣之場上表現而暗叫活該?更別說了。否則被一眾愛國份子得悉,縱不至死無全屍也別妄想再能在網上流連全身而退。

效忠,是一個古舊的概念了。又錯了,原來萬古常新。


船山寫《客卿》,全文不長,抄錄如下:

李斯諫逐客書: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祇為其主遊間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斯乃上書曰:「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昔穆公求士....」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

李斯之前一定是沒有辦好手續放棄外國國籍了.

香港人沒幾個沒有移民回流的親戚朋友, 何況還經過英國和日本的殖民統治, 受過「寄人籬下」如何靈活走位的鍛鍊, 國籍=效忠? 別開玩笑了. 這種政權攞采的玩意/儀式, 你真會認真相信嗎?

為甚麼特首和誰也說不清範圍的「主要官員」不可以是外國公民呢? 因為公民不可抗命, 既是外國公民, 「自然」受外國政府的指揮, 焉有例外. 當年大陸要下馬威, 基本法寫明了要執正來做, 香港不得不心悅誠服/逆來順受. 現在連中央政府也隻眼開隻眼閉 (在強大的中央政府和他手上「能屈能伸」的基本法面前, 你不會以為香港政府可以自把自為吧), 正好替受災範圍立下邊界, 怎麼竟有人嚷著要香港自己縛自己雙手, 難道不怕流毒漫無邊際, 有天牽連到不知誰也要辦官方手續來表示自己的「政治成份」?

除非辦了這手續就等於責任完成, 自由了! 不用再不斷不斷不斷進行各色各樣的效忠表演 (如無端端國旗前眼泛淚光)----真的如此, 國籍要求, 我舉腳贊成.

整個討論, 一言以蔽之, 累鬥累.



梁啟智《副局長的國籍》說得更簡單:

效忠的問題是莫需有。副局長的工作就是要為香港社會謀幸福,他履行合約就行了。如果他向外國提供情報,你告他洩密就是了。



阿野《效忠的幻像》則深刻:

但現在反對者的要求是甚麼?放棄護照,亦即是當日他她們以背叛了原來國籍為代價而取得的歐美加護照,現在被人要求再背叛一次。筆者沒有拿過外國護照,但據稱入籍要經過宣誓程序。如果剛被委任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兵團屬「八國聯軍」固然荒謬;但更荒謬的,會否是這幫八國聯軍,竟然真的一個個迎合社會意見,應聲願意放棄護照?說起也心寒,因為這恐怕開始成為事實了,其中一位已宣佈會放棄,他們當天為了取得護照而唸過的誓詞,是鬧著玩的碼?是被人用槍指著頭的嗎? 這批政治明日星看數字都很年輕,短短的三四十年生命就轉兩次國藉,效忠愛國之說是否太形式化太廉宜了?國籍,真的就是效忠的指標嗎?

要說真正將效忠問題嚴肅對待的,難道不是臥底嗎?臥底的特徵,不是就甘願放棄,以至拒絕其原來的身份作為其效忠的方式嗎?羅永生的《無間道》論如果都聽得太多太熟了,不如看看別的例子。八十年代開始,據稱香港中產階級政治抬頭,評論都說中產階級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但香港人擁有外國護照者,比例最高難度不正是這批人麼?今天幾乎就當拿外國護護照者是外人或信不過,是判斷錯了,還是突然對我們所判斷的社會的基本現實失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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