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6, 2011

何倩彤《見觸城市——The Speed of Dark》

見於信報 22/09/2011

引述那小說的情節真動人。寓意極深。

美國作家伊莉莎伯. 穆恩(Elizabeth Moon)1983 年收養了一個孩子,後來證實了他是自閉症患者。這孩子驅使她學習了不少有關自閉症的微枝末梢,並寫成了以自閉症患者為主角的科幻小說《黑暗的速度》(The Speed of Dark )。

男主角羅爾喜歡上一個叫瑪喬莉的女子。其中一段,他在超級市場遇見她,閒聊間他觀看她眼睛與頭髮的顏色。他說一顆圓瞳內有無數的斑點、並同色系的變奏;以金或紅把髮色命名也不準確,因為每根髮絲的色澤都是獨一無二。在別人和她自己看來,她的眼睛不過是簡單的褐色。但在羅爾的注視下,平白的色彩繁複得可以寫成一篇短文。也許有不少人都渴望如此被補捉,以取代概括而不具人性的分類。但這種獨特也需要代價,過多的資訊和覺知令羅爾不勝負荷:「 當我向州政府申請核發身份證時,申請表格上有一欄要填寫眼珠的顏色,我試着寫下自己眼珠所有的顏色,但空格不夠大,最後他們要求我只寫『褐色』就好,我照着寫了,但我的眼珠其實不只有褐色,褐色只是人們表面上看到的顏色,因為他們很少仔細觀看別人的眼睛。」羅爾變得無法與人「正常」的相交。那界定他的細膩最終變成詛咒,他決心進行一個把他改造成正常人的手術。小說末,他變成了一般意義的正常人,但他再不會在瑪喬莉身上瞥見不尋常的色彩。他擁有正常地愛人的能力,但他已不再愛她了。

還記得明珠台播放過一個科學節目,述說精神病患令人目眩神迷的藝術世界。實驗者曾嘗試對人施以電擊,讓腦袋在短時間的衝擊內,體驗病患的感官世界。實驗過後,參與者從電擊中恢復過來,看到周遭淡而無味的景象,立即感到無比的沮喪。他說他只想再回到那個世界去,只是片刻也好。如那關於維梅爾的電影《畫意私情》,戴珍珠耳環的女孩並不因名貴的珠寶給劫去芳心,教她神魂顛倒的是他叫她看見雲有多色,不只是她以為的白。她的世界自此不一樣。

穆恩說《黑》的結局是含糊的,角色到最後的立足點不好也不壞,如同真實人生。但我卻覺得那退化的視覺,毫不含糊的悲涼。

Friday, September 16, 2011

摘句:那樣愛

艾未未:「我能待在中國是因為我沒法忍受,一天如果我能忍受,我就要移民了。」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久違的林夕那叫我心跳停頓的歌詞



「愛思索便會福薄。」只這一句便讓我不能自已地震動。

《你們的幸褔》
等不到想等愛侶 便已擁抱到熟睡
經不起錯對 但已找到樂趣
抽不出一刻空虛 已經得到你所需
成了好一對 忙著去策劃更好的以後 想不起想鬥嘴

人間多少瘡疤見報 若太深奧懶得知道
斑點狗太瘦 是與他僅有的煩惱
醒於不安的清早 你竟然從沒遇到
你沒有心思控訴 從未曾怕累怕趕只畏懼枯燥

你失去耐性失落 飲飽吃醉是容易極的快樂
牽手看偶像連續劇哭哭笑笑
輕輕鬆鬆 將恩怨情慾變娛樂
愛思索便會福薄 砂吹進眼內從來未覺便不必發覺
吹熄了那火花 煙花會圍住了這恩愛王國

你 還會有甚麼感想需要痛哭 還欠缺甚麼東西不夠滿足
填密每天的一秒 還自覺有幸繁忙是一種祝福
真有福 不能停下甚麼都不敢去結束
從不曾沉悶大家已能找到最好歸宿
如果有妄想堅決不懂 美滿得不接受心痛

你失去耐性失落 飲飽吃醉是容易極的快樂
牽手看偶像連續劇哭哭笑笑
輕輕鬆鬆 將恩怨情慾變娛樂
愛思索便會福薄 砂吹進眼內從來未覺便不必發覺
吹熄了那火花 煙花會圍住了這恩愛硬殼

你 還會有甚麼感想需要痛哭 還欠缺甚麼東西不夠滿足
填密每天的一秒 還自覺有幸繁忙是一種祝福
真有福 不能停下甚麼都不敢去結束
從不曾沉悶大家已能找到最好歸宿
如果有妄想堅決不懂 美滿得不接受心痛

你 還會有甚麼感想需要痛哭 還欠缺甚麼東西不夠滿足
填密這一生一秒 還自覺有幸繁忙是一種祝福
抵抗孤獨 不能停下甚麼都不敢去結束
從不曾沉悶日子變成節目延續節目
漸漸馴服得不記得哭 美滿得不接受心痛
你也許比我易滿足 你也許比我幸福 幸福地麻木


小奧私陸寫的也值得一讀。

Friday, September 09, 2011

我愛黑客

假期裡讀完了《千禧年》第二部,急不及待找來第三部,終於讀完了。

或許我對伸張公義等事情太過在意和介懷,讀小說時也投入得過份,臨終結時竟有點激動起來。

第三部中,女主角莎蘭德偶然被作者寫得過份「正常」,變得對人太友善和體察,有點偏離了當初「不善人際關係」、「輕藐社會常規」之原形,可是吸引力不減,遭遇仍叫我憂戚與共。

這天,真希望自己擁有黑客之技能。

對身邊同事提起。

「公義被壓制、人權被欺侮時,是否要用到非正規之手段呢?有時真想自己成為頂尖的黑客。」
「啊?可是我從不喜歡非正規手段。」
「當你面對強權和不義時,假如不採取非正規手段便只能捱打,那又如何呢?怎樣伸張正義?」
「不過,誰能代表正義呢?每個人都會以為自己做對的。」
「是啊。若我擁有黑客技術,運用時我也必以為我是對的。」
「這就是危險的地方,不是嗎?」

談話不算深入。同事之論點其實我知之甚詳,也是很多年來我信服的。可是,若真處於莎蘭德之境,不再是口上論談理論了,是要抗爭肉搏了,人必會慶幸自己擁有鬥爭之力量,而不是無力地任由宰割。

想到另一多年來爭議。美國人可擁有槍械。每當有瘋漢槍傷無辜平民,社會上自有管制槍械之呼聲。正反意見並存。反對管制者聲稱缺乏數據證明槍械受管制之地方治安較佳,此外,理論上公民不應被剝奪自衛的能力(當然這點仍可爭辯),反對者更相信當平民能擁有槍械,賊匪考慮到被劫者之自衛反擊能力,評估風險和代價後,犯罪行為更會減少。面對突發災害如瘋漢襲擊時,平民是否只能等待公共機構如警方到場應付?擁有制伏罪犯之力量有何不妥?這些都是爭議點。

我一直相信人不應替天行道。一旦妄自尊大,自認為代表正義,行徑反而可能造成真正重大之傷害和不義。今天,我卻覺得當一名黑客真的很「酷」。當然,黑客必需懂得自制。討論之焦點卻不該是公民應否擁有那技術,而是怎樣才算使用得當。一些底線和原則仍大體上算清晰的,例如不能無故侵害他人。*

註:*這裡很容易衍生一種質疑:黑客之行徑本質上不就正正是侵入旁人擁有之資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