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08, 2012

蝗蟲論之禍害

讀上文可知我反對那些反蝗蟲論之鄉愿歪理,那麼,我本身是否支持蝗蟲論呢(所謂「負負得正、反反則變成支持」從來都只在某些範疇內成立的,並非定律)?

這裡,先要指出蝗蟲論之最大禍害乃是源於其含意日漸演化和被曲解,現時社會大眾理解的一套已非原初提出者之本意!

當初蝗蟲一詞被使用,只是用作一種道德譴責(甚至稱不上是論),可是民怨太強,不少人「一竹竿打一船人」,「蝗蟲論」涵意漸被歪曲,變成強指所有來港之內地人士(不管其背景、人品、來港之原因……)皆屬同樣的劣種,因而點燃起那種簡化粗疏地以族群劃分之仇視心理,反過來這種普遍出現之仇恨心更強化及鞏固了那被歪曲了的蝗蟲指控,使之定型。現時,於不求甚解之大眾心中,支持蝗蟲論即等同排斥敵視所有內地來港之人。此禍,甚大!

歷史嘗教訓我們,族群之仇恨往往會變成雙向,更會不斷累積繁衍,發展至極,則水火不容,族群間之仇殺無日無之,而殺人與被殺者皆說不清仇恨之由來!當初之不和起因已不復查考,再要扭轉挽回卻似回天乏力!

正因現時社會上之怨氣已大,對蝗蟲論觀念上之解釋和堅持已不由原倡者掌控,所以我只能說我仍一貫支持譴責不文明及妄顧公害之行徑,卻不免要步步為營,小心別讓部份蝗蟲論者視我為同路人!

可是氣難平,也不能因此而接受那些「和諧論」、「文化差異包容論」啊!

Tuesday, February 07, 2012

反鄉愿——反「反『蝗蟲論』」

常記著論語中一句:「鄉愿,德之賊也。」

日常卻不易舉例對人說明。嘗被問及對身邊同事之評價,我指出了一人,是我不能認許和不願合作的,我的答覆叫問我者驚訝,因那被指的人並不怠懶失責、講授科目內容亦不差劣。我不喜之,只因此人正如鄉愿竊德。歪理可厭,歪理卻似是而非更可厭。

這數天,找到熱門話題中的例子。

「蝗蟲論」出現,惹來族群不和之恐慌,繼而有人呼籲克制,更有大學生舉行「反蝗蟲論」集會。這些皆是鄉愿。

基於對蝗蟲之認識了解、利用此蟲於一般人心中之印象,以「蝗蟲」一詞形容某些自私自利不顧公德只求利益不用負責之人有何不可?這種用語就只如「鼠輩」、「鷹犬」等。

某人是否自私自利如蝗蟲,可議。以此語指斥真有此等劣質性之人則絕不是錯。

全中國大陸皆蝗蟲?當然不是。此理簡單明確,無人不知。提出「蝗蟲論」之人又豈有如此想?

香港也真多愚眛之人,以為凡事必需平和、萬惡都要包容。唯有將各方文章一抄再抄,盡棉力正視聽。

陳雲剖析平機會之對外聲明: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只是敦促政府保護本地人使用公共資源及呼籲社會冷靜及寬容,他並無說蝗蟲是種族歧視用語。陳雲在此以中國民俗學家的學術身份說明,中國大陸人和香港人是屬於同一種族,中港之間只是族群衝突,不是種族衝突,而香港人稱該等來香港產子取得居留權及霸佔福利資源的人是蝗蟲,只是道德譴責,頂多是咒罵、辱罵,不是種族歧視,也不是歧視,因為該等來香港佔據資源的人的惡劣行為,是查有實據的,醫院急症室衝關、拖欠賬單及打罵醫生的行為,也有廣泛報道,稱這些行為惡劣的人為蝗蟲,屬於社會學上的典型(ideal types),是基於廣泛觀察及特殊案例(打醫生、在高級商場及餐廳大小便等)而作的判斷。在社會科學上,這種判斷是站得住腳的(well grounded)。閣下喜歡與否,反感與否,悉隨尊便,但請勿將這種有理有據的道德譴責,稱之為歧視。


陶傑譏諷一些香港「學者」所謂「尊重文化差異」:
大陸人的吐痰、打尖、隨街蹲踎,只是不同的「文化」?既然「文化多元」,香港人不該「歧視」,反而要「包容」?……所以,新畿內亞的食人族,是不同的「文化」,你不要歧視呀。非洲小女孩四五歲就要行割禮,勿可視之為野蠻呀。不要假設「我們」白人文明優越,「他們」非洲第三世界,殺人放火,種族清洗,有他們的歷史傳統呀。


陳雲反駁一些文化人批評「蝗蟲論」:
我罵陳冠中是賣港賊,有我的道理。為大陸人的『蝗蟲』行為辯護呼籲香港人要包容惡劣行為的香港文化界,請記住我們上一代香港人的品德。有些大陸人和攻擊蝗蟲論的香港文人、社運人、左翼人,經常反駁我們,說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香港人移民加拿大,產子博取居留,不也是侵佔人家福利資源吧?香港人在加拿大興建的「怪獸屋」,作風浮誇,與鄰居房舍格格不入,用盡建築地積,遍地填滿水泥,不留庭院花草,不也是被當地人厭惡嗎?
告訴大家,我當年正在香港報紙寫政論,當時香港的文化界是怎麼看待香港同胞到加拿大取福利、建怪獸屋和不睦鄰的壞行為的呢?當年香港的評論人幾乎一致抨擊香港人在加拿大的惡劣行為,呼籲香港人尊重當地民風!我們知道羞恥,幾乎沒有人袒護那些破壞加拿大風俗的香港人。有嗎?
況且,到加拿大博取居留,是要承擔公民責任的,即使回流香港,也要納加拿大的稅金,不像那些蝗蟲,取了香港福利,回大陸去了,不負香港的公民義務。這是後話。


一直以來,我怪港府施政缺失乃罪魁禍首。想法現今沒變。可是,港人奮力維護自身權益、力斥並排拒道德低劣、落後而不文明之人和事也屬正當之舉。於此,高舉空泛「包容」口號並抹黑反蝗蟲者之人,皆屬鄉愿——德之賊也。


另,
香港人網訪問陳雲之錄音值得一聽。

Thursday, February 02, 2012

國民之自由涵意

傳聞政府將重提中學德育及國民教育,只是將推行日期延至二0一五年。

想起陳景輝去年的文章,值得重讀,張貼予下,可作日後參考。

《尋回消失的共和國民》
「國民教育」諮詢引爆爭論。

支持者甚為不忿,何以香港回歸了14 年,但在談到「國民教育」的問題之際,依然遭遇如此之多的質疑?他們反問:「鼓勵年輕人了解祖國是錯的嗎?使下一代熱愛中國又有什麼不對?」然後,得到的回覆通常是:「身為中國人,熱愛中國固然是對的,支持國民教育也是本份,但是……」,接下去的反對理由很多,包括拒絕洗腦灌輸或隱瞞真相(像艾未未、劉曉波和六四慘案等真相),等等。

表面上,支持和反對的兩陣針鋒相對,但實際上他們分享着一個相同的前提:以中國文化及血緣基因——語言風俗、傳統文化、山河大地、民胞物與——作為國民認同和教育的基本出發點。這是種文化民族主義。然而,國民認同不僅是文化的,更是政治的。

國民即自由

進一步,對於那些反對者來說,彷彿,只要那些被壓抑的真相能在課堂曝光和被談論,只要存在一套容許多元及批判思考的教學環境,和自由選擇的教材,爭論就可冰釋融化。這裏產生另一問題:「自由抑或灌輸」教學法式的爭論,卻迴避了此一問題的政治維度:成為國民意味着什麼?什麼才是我們香港人認同、可供傳承後代的政治共同體視野?

若想回答以上問題,我們便得從文化民族主義走向「共和愛國主義」。接着,讀者將會發現,整份「國民教育」諮詢文件之荒謬不僅在於其教學方式,而是其字裏行間,根本不存在真正「國民」,即沐浴於共和國的政治自由空氣中的快樂國民,剩下的都是臣服的順民身影。筆者將以近數十年於歐美政治思想圈復興的古典共和主義切入,揭示國民教育科(針對香港和國家部分)的討論中受到忽視的面向。

今天不分正反派,其使用的「國民」一詞莫不着眼於文化認同,但在古典共和主義看來,國民身分承諾的首先是政治自由,即國民有權參與到主權(國家的最高權力)中去,並決定各項公共事務。跟流行的文化民族主義有別,身為國民,意味着身分的平等,也意味着一份共同的政治自由,這完全不同於從古至今各式主奴、君臣或父子的從屬關係;如同那句共和主義名言以否定的方式所表達: 「專制無祖國」。這在狄德羅編纂的《百科全書》的「祖國」詞條中得到說明: 「那些生活在東方專制主義之下的人民,除了君主的號令之外,不知道其他法律的存在;除了君主的喜怒無常之外,不知道其他公理的存在;除了恐怖之外,不知道其他政府原則的存在。那裏,人民沒有幸運和安全可言,他們沒有祖國,甚至聽都沒有聽說過這用以表達其真實幸福的概念」。

為了國民自由的教育

在此,愛國觀念被區分成兩個切面:祖國(Patrie)和民族(Nation)。前者是指共和國的政治制度,即崇尚自由和法治(公民只服從自身制定的法律)的公共生活方式,後者則是指一個人的出生地,及這個地方相關的種種,像是語言和種族身分。但關鍵在於,共和國內,前者高於後者,且別忘記「共和」(Republic)一詞的原義:政治乃眾人的事業。但在「國民教育」諮詢文件中,自由的原則不見了,反倒充斥出生地相關物的崇拜,如認同科技及經濟成就、中國傳統文化和象徵現政權的國旗國徽(不過是近60 年的歷史產物)等。一個迫切的危機隨即出現:愛國教育不再是政治共同體實現自由所必須的培育和投注,而淪為馴化國民的文化工具。

按以上所論,「國民教育」諮詢文件的內容將要改寫,至少,國民教育的重點當以推進和實現國民自由為主,像是增強國民參與公共生活的意願和能力,或教育他們重認自身的公民傳統等。前者在古希臘的修辭學訓練找到迴響,人們視公共演說是政治生活的主要技藝。城邦年輕公民需要學習,如何在公眾面前拿揑聲音的起伏、適切的姿勢和眼神,勇敢說出觀點,而他們相信,此舉將使公民彼此的結拉得更緊,叫重要的政治主張能有效地在眾人中間傳遞,為政治自由創造出條件。有趣的是,這方面的教育尤其適合我們囗齒不濟的特首和政務司長。

又或是,為了使國人認識自身的公民傳統,我們便需要教授艾未未、劉曉波和六四慘案等公民事迹。這些事件和行動不只是「被壓抑的真相」,而且是「理想國民的教材」:莘莘學子從中沾染公共精神和公民美德(如勇氣、團結互愛、說真話和美感等),並學會如何在法西斯的國度,以不同風格行事(如公民調查、互聯網、憲章聯署和藝術作品等),捍衛共同自由。

捍衛自由需要愛國激情

相對於「出身地民族文化」,共和主義者代之以各地城邦的公民傳統作為認同的對象。畢竟, 共和國之危急存亡,有賴公民思想和自由意願的養成,而非建築在僅僅居住在同一地方、流着同一血液和分享同一風俗的共同「命運」之上。

至此,便得重思愛國的意義。我明白,「愛國」一詞常為專政者利用,人人聞之色變。大家都曉說「無人反對愛國,但是……」之類的句式,但骨子裏是疏離的。然而,如果我們不想愛國情感,淪為「權謀野心家」白天打着的保護傘,那末,對策除了是徹底拒絕或保持距離之外,或許更應將它搶奪回來。

按前文段落的共和主義思考,所謂愛國,其實就是熱愛共和國所承諾的自由生活方式。可是,城邦自由十分脆弱,它易於受到內部和外部的勢力侵蝕和扼殺,因而它時刻需要公民起來捍衛,也需要他們具有意願,將公共事務放置在生活議程中的顯眼位置(而非營役或享樂於私人的經濟和消費生活)。凡此種種行動和決定的原動力,便由愛國激情滋養。因此,對容易受傷的共和事業來說,愛國就如一根活命稻草,而對專政者而言,更是股望而生畏的力量。

補充一點,贊同愛國教育,不等於同意「國民教育」諮詢文件那荒唐的評估方法,如要求「學生唱國歌要有自豪感」。正如,贊成設立倫理、美學或宗教科,不等於接受對「學生的道德靈魂、生活品味或信仰情操」進行個人品格審查。

下一站, 「公民化愛國主義」

以上述完全適用於討論「國民教育」諮詢文件中的「社群」範疇(意指香港),只是我們香港人雖設定不同的「公民傳統」,包括六六騷動、七十年代的火紅社運、八十年代的議會民主運動、八九百萬港人、零三七一大遊行、喜帖街社區運動和天星皇后反高鐵保衛戰,等等。這就說明了,「公民傳統」乃因地而異,因其涉及政治共同體的不同經歷、不同難題和內外敵人;其次,各國公民主要都是從自己城市的地方沙龍、社會運動、政黨社團、市民組織和各式協會等,學習如何成為一個自由國民的,且活學活用於眼前的政治生活。不消說,在共同的共和理想之下,各地的傳統可以互相借鏡或批評。

也許,「國民教育」諮詢文件的出台正是一次契機,讓我們尋回共和國消失的自由國民,和重構我們的公民傳統,這就是筆者所說的「共和愛國主義」。

明報 201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