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06, 2008

報導一則

前晚,陳冠希網上發表了「疑似藝人淫褻照片之疑似道歉」(小奧私陸起的標題)。內子先在電視上看到,對我說:「他對公眾道歉喎。」我回應:「什麼?他沒有得罪我,無需對我致歉喎。」

說實話,雖然那段自白主題欠鮮明,仔細地看,仍可知道他只是姑且作作呼籲、順帶對受影響的女藝人致歉。如此當然是偽善,要對相識者道歉,怎用上公眾電波網絡?至於私人生活,怎樣荒唐胡鬧,倒也不用向大眾交代。只要你情我願,不涉偷拍或悔約,何用理會他人裝扮得怎樣道貌岸然?

原來,我想錯了。今天食肆上看到鄰桌之報章標題:「陳冠希龜縮,網民怒吼」!莫非網上真有那麼多暴民?他膽怯與否,負責還是卸責,與人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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